

版权页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商标法通识:袁律师说新《商标法》/袁春晓著.—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20.6
ISBN 978-7-5130-6871-0
Ⅰ.①商… Ⅱ.①袁… Ⅲ.①商标法—研究—中国 Ⅳ.①D923.43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20)第060263号
内容提要
本书以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为蓝本,从专业律师的视角具体分析商标法的内容,对商标法修改的部分条文着重进行了解读。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识,在企业的商业竞争中越来越重要,在未来的商业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书内容通俗易懂,以逐条解释的方法进行,无论是对初学者还是具备一定商标基础知识的读者来说,都是一本难得的读本。
责任编辑:龚 卫 李 叶 责任印制:刘译文
封面设计:博华创意·张冀
商标法通识——袁律师说新《商标法》
SHANGBIAOFA TONGSHI——YUANLüSHI SHUO XINSHANGBIAOFA
袁春晓 著
出版发行:

电 话:010-82004826 http://www.laichushu.com
社 址: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50号院 邮 编:100081
责编电话:010-82000860转8120 责编邮箱:laichushu@cnipr.com
发行电话:010-82000860转8101 发行传真:010-82000893
印 刷: 经 销:各大网上书店、新华书店及相关专业书店
开 本:880mm×1230mm 1/32 印 张:8.75
版 次:2020年6月第1版 印 次:2020年6月第1次印刷
字 数:212千字 定 价:49.00元
ISBN 978-7-5130-6871-0
出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本社负责调换。
序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将知识产权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
根据商标局官网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商标工作情况分析》中的数据,2019年第一季度,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55.2万件,同比增长1.89%,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新增注册商标181.4万件,同比增长54.07%。商标累计申请量3676.5万件,累计注册量2412.2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2119.5万件,平均每5.3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不断增加,商标专用权必将成为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
随着律师队伍的逐渐壮大以及律师业务专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实践中,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和商标代理机构参与到商标业务中来。商标代理业务及商标诉讼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无论是对于商标代理师、商标审查员还是对于从事商标诉讼业务的律师等来说,都要求具有一定程度的专业知识,这一切都应当从商标法的基本法律条文和基本概念着手,进行学习研究。
袁春晓律师是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其同时是专利代理师和商标代理人,其编写的《商标法通识》一书对法律条文逐条进行解析,并针对其中存在关联的条款进行说明,对于其中的法律概念进行有针对性的解析,尤其是对
作者作为一个非法学科班出身的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勤勤恳恳,不断向新的领域探索,在繁忙的律师业务处理和律所管理之余,潜心商标法学理论研究,完成了这本浅显易懂的商标基本法条解读著作。在此,我向各位读者推荐此书,我相信大家一定会开卷有益。
昆山市律师协会会长

自 序
最初接触商标法是在2015年。一个商标注册申请的案件,让笔者有机会拜读了商标法的73个条款,并参照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学习。读罢,深感小小商标法蕴含的内容无限。于是接下来的几年中,相继学习了一些关于商标法的专著、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案例,对于如何判断商标近似以及如何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边界有着莫名的模糊与清晰,相互交叉,不断变换。
《商标法》共计73条,条条互联,款款清晰,结构完整。笔者认为,整部商标法基本可以分为四大主线: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主线,二是商标使用管理主线,三是商标权利维护主线,四是商标主管部门及商标代理机构主线。详细介绍如下。
一、商标注册申请主线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了商标申请的主体,该主体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依据《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商标类别,同时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如有必要,可依据《商标法》第五条提出共同申请,并依据《商标法》第七条以及第二十七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要求优先权的,应当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提出优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
二、商标使用管理主线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是十年。期满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办理续展注册手续;宽展期满未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1]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进行撤销。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使用,不使用或者成为通用名称的,由商标局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注销。注册商标使用过程中,需要变更注册事项的,依据《商标
使用商标过程中,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进行处罚。违反《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罚。
核准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由商标局或者相关社会公众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五条宣告无效。为避免因商标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特别规定不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三、商标权利维护主线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商标权利范围,出现《商标法》第五十七规定的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在行政处理和司法处理中选择维权方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理。司法机关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进行处理,并以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追究刑事责任。被控侵权人可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进行正当使用和不予赔偿损失的抗辩。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处理。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了商标局为商标事务的主管机关,其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九条依法行政;违反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理。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代理活动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违反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罚。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目的是将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分开,以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随着商标使用者不断的使用和宣传,商标知名度越来越高,其排斥力也越来越大,故商标使用的结果是不但区分了商标和服务的来源,也同时区分不同的消费者。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参考了胡开忠、黄晖及冯术杰等教授的专著,并引用了商标局官网相关内容以及中国人大网发布的关于《商标法释义》等内容。在对《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条文进行解读以及解释相关名词含义时,更多的是参照《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内容进行解释与解读。在此一并表示深深的感谢。
袁春晓
于江苏昆山香榭水岸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