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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05.01
图书页数:396 页
字数:0
ISBN:978780217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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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2条的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司法解释,对破产管理人的产生办法、工作流程和报酬标准以及新旧破产法在审判适用中如何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上述司法解释也于6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新《企业破产法》和上述三个司法解释,并建立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由最高法院民二庭编写了本书,对上述三个司法解释逐条进行了释义,包括规定的背景介绍、起草过程中主要争议的问题的说明、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本书对法官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破产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企业管理者,各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工商、税务机关等具有重要参考和实用价值。本书采取逐条释义的方式,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司法解释从制定背景、条文理解和司法实践中应当着重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目的是为了便于各级人民法院了解和准确适用该三个司法解释,并通过对司法解释的了解,正确认识企业破产案件;同时,在进一步加深对整个破产法律制度认识的基础上,为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积累司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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