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政办发〔2017〕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学校体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基础教育阶段学生优秀率达到15%以上;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学校体育课程更加丰富,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有效保障,体育场馆设施更加完善,器材配置全部达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三)提升学校体育教学科研质量。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体育课程衔接体系,研究制定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施方案、体育课运动负荷评价标准和运动项目技能评定标准等,推进体育教育教学科学化、规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有条件的区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推广“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鼓励学校开设体育特色课程。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提供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内容,保障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建立市级体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平台,促进体育教学资源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共享。健全学校体育教学科研制度,完善体育教学科研体系,积极开展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学校体育教学科研能力。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强化对体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指导、评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