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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行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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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举行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举行“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地点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号楼五楼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

  三、定价方案

  (一)价格管理形式和权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2.《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规定:辖区内除省定重要旅游景区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其中4A级及以上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为依托国家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景区,其门票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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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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