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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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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截止2021年末,全区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575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崩塌1338处,滑坡85处,泥石流717条,地面塌陷432处,地裂缝3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79939人,潜在经济损失57.54亿元。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全区12盟(市)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

  2021年全年共发生2起小型泥石流地质灾害:

  2021年7月6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先锋乡广义村发生1起泥石流灾害。由于汛期制定了详细的防灾方案,加强监测预警,台风“烟花”来临之前,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26户62人撤离避险,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021年7月30日,呼伦贝尔牙克石牧原镇卓山村发生1起小型泥石流灾害。由于前期排查到位、监测到位,提前紧急转移受威胁居民10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4万元。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区域

  根据自治区气象局预测,2022年春季(3-5月)全区降水量在4.9~85.9毫米之间。其中,呼伦贝尔市东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中部和南部、包头市南部、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东部降水量在16.9~85.9毫米之间,较常年多0~2成;其余地区降水量在4.9~77.2毫米之间,较常年少0~2成。

  夏季(6-8月)全区降水量在18.9~578.7毫米之间。其中,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北部、赤峰市东北部较常年多2~5成;通辽市南部、赤峰市南部、锡林郭勒盟南部、乌兰察布市南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南部、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较常年多0~2成;其余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少2成以内。

  境内嫩江流域较常年多3成,黄河流域、海河流域、西辽河流域降水量较常年多2成以内,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较大,东部和中西部偏南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

  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2022年气象趋势预测,在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活动分布范围及影响区域等因素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预测如下:

  (一)大兴安岭山地南段中低山、低山丘陵区

  分布于扎兰屯—乌兰浩特一线以南、克什克腾旗以北地区,属于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兴安盟扎赉特旗、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和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扎鲁特旗,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和翁牛特旗。重点防范范围:

  1.呼伦贝尔市

  扎兰屯市兴华办事处北窑沟泥石流,铁东办事处五里小站泥石流威胁居民及滨洲铁路。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塔温敖宝镇塔温敖宝村滑坡,威胁基站及通讯线路设施。

  2.兴安盟

  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西胡力宝力高村东沟泥石流、胜利屯南沟泥石流、新林镇周边泥石流和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力得尔苏木水泉沟泥石流威胁居民、房屋、农田和道路。

  3.通辽市

  扎鲁特旗巴雅尔吐胡硕镇巴雅尔吐胡硕村泥石流威胁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霍林郭勒市古城露天煤矿、华兴露天煤矿、宝发煤矿采场边坡发生崩塌的风险性较大,威胁矿区人员、设备。

  4.赤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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