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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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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密云区落实《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切实减轻疫情防控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一)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要求,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适用此次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办理流程: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税人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提交《退(抵)税申请表》,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税务机关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机关将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时间为:微型企业2022年4月30日前,小型和中型企业6月30日前,大型企业12月31日前。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1.2022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此次政策新增。(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原有优惠政策延续。

  办理流程:纳税人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2.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办理流程:纳税人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3.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办理流程:纳税人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4.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小型微利企业。

  办理流程: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5.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

  办理流程: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6.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中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联系人:顾绍帅;联系方式:89089033。

  7.落实规范收费罚款行为有关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中关村密云园、各镇街。

  (三)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1.2022年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其中对于承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要率先落实到位,本市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承租方2022年内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实际承租天数/365天)享受减免。租赁合同已涉及免租期等特殊情形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对于存在转租情况的国有房屋,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经营人。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牵头单位:区国资委、中关村密云园、相关委办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享受政策企业范围:区属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2022年内承租密云区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在京内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所从事行业分类为服务业;(3)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

  办理流程:

  (1)告知。区属国有企业应当及时主动将减免政策、申请流程、申请材料要求、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承租方。

  (2)申请。承租中关村密云园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的企业房租减免,由中关村密云园管委会统筹相关事宜;承租区国资委所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房屋的企业房租减免,由区国资委统筹相关事宜;承租密云区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房屋的企业房租减免,由各相关主管单位统筹相关事宜;三者办理流程一致。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可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申请。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a.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申请表;b.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复印件;c.小微企业需另外提供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查询结果的,可与出租方商定其他便捷高效的认定方式。

  (3)受理。区属国有企业自收到承租方租金减免申请材料后,对承租方的减免资格及减免标准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告知承租方初步审核结果,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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