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合政办〔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2月24日
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
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根据《合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精神,制定如下政策。
一、促进应用基础研究
逐年扩大市自然科学基金规模,用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市级以上实验室、各类研究中心及其科研人员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一般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
二、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