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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


  
采政文〔2020〕6号


  为进一步优化本镇营商环境,形成重商、亲商的良好氛围,促进本镇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制定采育镇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推进,有序拓展。完善本镇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以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带动企业普惠性服务落地,逐步扩大重点企业服务范围,将个性化政策转化为普惠性政策;严格要求接诉即办办公室及时解决和回复企业日常问题。

  (二)合作发展,双向互促。在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的同时,强化服务企业发展愿景,促进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在本镇设立新机构、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务。

  (三)强化服务,务求实效。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提升基层服务企业能力,强化服务管家主体作用,加强协调推进落实力度。坚持“一企一策”和普惠性政策相结合,解决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以个别困难化解促进共性问题解决。

  二、建立服务体系

  (一)镇督查室是全镇对接服务企业的“总管家”。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和完善走访服务重点企业工作机制,牵头研究服务企业的重大问题,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镇领导走访服务企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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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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