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重庆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助力重庆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为共建“一带一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如下意见。
一、更新司法理念,形成司法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高度自觉
1.深刻认识“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意义。 “一带一路”倡议顺应经济全球化历史潮流,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和平发展将产生现实而深远影响。全市法院要深入理解“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的重大意义,依法有效履职,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深刻认识“一带一路”规则法治的基本内涵。规则法治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立足于“规则、法治、标准、科技”四位一体,秉持“融合发展+创新引领”策略,以规则之治为倡导,以立体现代的权利救济为依托,以透明度为保障,努力共建共商共享“一带一路”规则法治,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政策、规则、标准和机制的“软联通”建设,实现规则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打造畅通无阻的“规则高速路”。
3.深刻认识司法服务保障的责任使命。地方法院是国际商事案件的审理者、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者、涉外诉讼制度改革的试验者。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司法审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全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实效。
二、优化审判职能,营造共建“一带一路”良好司法环境
4.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要求,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民事实体及诉讼权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和公司自治权利,秉持信守契约精神。尊重商事交易惯例,以司法裁判引导、支持和鼓励市场诚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5.准确理解适用《
外商投资法》。坚持内外资一致,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的产权、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司法救济渠道,依法审理相关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支持外国投资者要求履行合同、兑现承诺和获得补偿的诉求,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守约践诺,维护外资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加大涉外商事审判司法公开力度,拓展司法公开渠道,依法及时公布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