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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 《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
 《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鄂药监发〔2019〕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如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关于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审评审批机制

  (一)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对所有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做到“不出门”申报、“不见面”审批、“全过程”跟踪,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推行项目主审人制度。对省局直接办理且需开展技术审评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产品风险及技术特点,由省局技术审评核查中心指定项目主审人在审评开始后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对申请人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资料及要求。

  (三)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对需开展现场检查的行政审批事项,若企业在1年内接受过国家局或省局相同或涵盖其内容的检查,不再重复检查,可延用最近一次现场核查报告和结论。

  (四)推行合并检查。对药品生产许可与药品注册补充申请事项,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企业可同时申报,同步受理,合并检查。

  二、简化审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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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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