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
部分条目进行调整的通知
京建发〔2019〕379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针对近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若干问题,经研究,现对《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中部分条目进行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调整条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调整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