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
本区已建成产业项目转让事项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研发、工业项目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9〕21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已建成产业项目买受人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9〕21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本区已建成产业项目转让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海淀区行政区划范围内,规划用途为研发、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的产业项目,由海淀园管委会对买受人准入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经海淀区产业空间资源统筹联席工作组成员单位分别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合规审查后,由海淀园管委会为项目买受人出具审核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