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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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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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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等相关问题的解答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等相关问题的解答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12月24日挂牌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现将法院位置、案件管辖范围等问题作如下解答: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①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涉及投资、贸易、金融等第一审商事案件,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②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市范围内,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前款所称涉外商事案件不包括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人事、房地产、侵权、强制清算与破产、环境污染侵权、环境公益、海事海商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事案件管辖,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③ 据以确定管辖的地点位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但涉及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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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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