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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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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南宁市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服务商的公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选聘南宁市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服务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环境,加强企业信用服务能力,我局拟公开选聘“南宁市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项目”服务商。现将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服务。
  二、项目预算
  项目上控预算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三、项目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四、项目内容
  (一)开展商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组织2场商贸企业信用主题交流活动;2、通过大众传媒和新媒体等途径,重点宣传南宁市诚信标杆企业及其典型案例;3、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包括印发诚信宣传物料、制作发布短视频等,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为平台提供信息更新、运营推广、技术运维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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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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