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人社发〔2025〕3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出台的7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3件、废止的13件、宣布失效的2件。现将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相关清理衔接工作。
本文件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经修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废止的文件目录
4.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