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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河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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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河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津河西政办发〔2025〕2号

  
各街、局、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河西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河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2025年度河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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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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