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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广府函〔2024〕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八届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王超任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朱国勇任广元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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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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