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2024年度市本级及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广府发〔2024〕2号
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2024年度市本级及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广元市2024年度市本级及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区域统筹、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原则,着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编制《广元市2024年度市本级及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