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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承办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承办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湖政发〔202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8月15日至16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以下简称"主场活动")在湖州成功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开幕式,宣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作重要讲话,16个中央部委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0多人参加活动。主场活动得到与会嘉宾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被认为是"生态文明领域具有里程碑、标志性意义的活动"。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有关单位通力协作下,主场活动承办筹备工作精心周密,呈现了承办体系规格高、工作方案谋划深、服务保障安排细、城市形象展示靓、安保防线筑得严、"零碳"办会理念新、宣传氛围有声有色等特点,向外界充分展示了湖州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的充分肯定、与会嘉宾的高度赞赏。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吴兴区织里镇政府等40个单位记集体嘉奖;给予周迅等3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薄国欣等123名同志个人嘉奖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鼓足士气、振奋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好的作风,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湖州市承办首个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有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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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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