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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


  
惠府〔2024〕3号


  近段时间,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四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

  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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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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