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安顺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29日

  
安顺市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有关精神,助推我市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力素质提升,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以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基本健全,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基本完善。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3万人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行业主管部门0.8万人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1万人次。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万人,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逐步提高。
  二、统筹四个体系,提升培训供给能力
  (一)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支持企业特别是航空航天及装备制造企业、旅游企业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引导企业规范开展岗前、转岗、在岗技能提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全方位提升职工技能。重点围绕“两城三基地”建设,开展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各类人才培训培育。推动企业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试点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保障和提升技能人才待遇。鼓励企业自行培养、自主评价技能人才,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并足额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对于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税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
  (二)推动职业院校发挥技能培训基础性作用。通过优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类型和专业设置,突出发挥职业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基础性作用,各职业院校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次数不得少于在校生人数的50%。支持并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有偿社会培训,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公办职业院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50%比例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单列管理,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在全省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上,推进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双认证”行动,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与相应学历证书双向比照认定。深入实施“校企合作”,特别是与“两城三基地”建设相关企业的“校企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工学一体化型”师资队伍建设,为强化培训供给能力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办学。支持并鼓励“安心干”人力资源创新开发平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优势,依法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承接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推动培训机构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规范办学行为。常态化开展定点培训机构绩效评估,培育、遴选一批培训质量较高、就业安排较好的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移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两城三基地”建设发展需求,切实履行“管行业必管人才”主体责任,制定技能人才供需目录清单和职业培训规划,规范组织实施行业培训,推进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员)持证上岗。围绕航空产业装备制造、新型能源、绿色算力、旅游食品、中医药、康养等重点行业,指导重点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组织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行业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围绕五个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和成效
  (五)分类施策精准培训。聚焦各类重点群体,建立劳动者动态跟踪就业培训服务台帐,精准匹配劳动者个人意愿和市场需求,分类施策制定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易地搬迁劳动力等各类未就业、就业困难群体,落实“前置岗位培训”“劳务输出订单培训”等要求,以实施中长期项目制培训为主。面向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各类就业帮扶车间、农民种养殖合作社用工等重点群体,以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短平快培训为主。稳步提升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引导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院校,做好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前技能储备培训。(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聚焦师德师风教育和授课技能、专业技能提升,建立定期师资轮训制度,严格执行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证制度。以开展年检评估为抓手,推动培训机构优化师资配置,落实民办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和兼职教师1年内任职不得超过3家培训机构的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市级每年举办2期以上师资培训示范班。开展教师培训质量和授课技能绩效评估,培育、选拔一批金牌培训教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七)强化培训监管。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一体化培训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强化监管、明确导向、奖优罚劣的定点培训机构考核评估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优选的原则,完善定点培训机构进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对技能培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惩戒力度。通过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人脸识别考勤、全过程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全面加强对培训、评价、资金等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推动技能评价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创新评价方式,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支持职业院校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稳步实施职业院校“双证书”行动,对在校学生推行“岗课赛证融通”评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毕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拓展与广州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跨省评价试点范围,推动专项能力证书互认互通。严格落实社会培训评价规章制度,加强质量督导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完善竞赛管理、表彰奖励体制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劳动力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建立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竞赛机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主导开展“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等省重点工程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市就业和全员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实施四项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推动实施“贵州技工”工程。根据我市新型工业化技能人才发展需求,围绕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需要,结合省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计划,实施以焊工、电工、数控车、数控铣、精密机械加工等为主体的“贵州技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符合我市“两城三基地”建设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一)推动实施“黔菜师傅”工程。依托职业院校、重点餐饮企业、烹调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构建我市“黔菜师傅”多层次培训评价体系。支持将“屯味师傅”纳入“黔菜师傅”体系建设,打造“屯味师傅”培训品牌,积极争取将“屯味师傅”列入贵州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制定和完善培训评价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二)推动实施“黔灵家政”工程。根据我市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技能人才发展需求,以职业院校、家政行业协会、重点家政企业和培训示范基地为实施主体,围绕家政、医养护工及“一老一小”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育婴员、保育员等康养类职业工种培训和评价。培育家政明星企业,推进“医养一体”“老小一体”实体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易地搬迁劳动力和其他农村劳动力在各类康养企业、生产经营实体高质量就业。支持安顺技师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完善市级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安顺技师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三)推动实施“黔旅工匠”工程。着力提升我市旅游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服务质量,依托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培训机构资源,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灵活运用各类补贴性和非补贴性培训政策,构建我市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技能人才培育体系。支持安顺技师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建设省级旅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着力打造我市优质民族旅游村寨、民宿旅游产品,与我市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体验、傩雕屯银手工艺制作、农业休闲观光、山地旅游等特色优势结合,推动“黔旅工匠”中乡村旅游、民宿旅游、非遗传承、乡村工匠与“黔菜师傅”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安顺技师学院,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建设三类基地,强化平台支撑
  (十四)打造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围绕我市“两城三基地”建设发展需求,重点打造省级军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市级康养(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夯实航空制造业技能根基,服务旅游产业发展。积极争取新建、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育提供有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五)建设县级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以关岭自治县综合就业培训示范基地为样板,整合县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在各建制县(区)争取建设一批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试点开展县级就业培训基地共建共享,为各县(区)高质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供有力平台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
划线
批注
分享
投稿
划线
选择文字与已标注内容“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
重复,继续标注将覆盖上次标注内容
是否继续?
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