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办高〔2023〕441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要求
1.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线上课程及混合式课程需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7月31日。
3.课程建设期间,需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4.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2022年、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中产生,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课程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2022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二)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