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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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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与《陕西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关于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


  201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将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1年初,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陕西省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两年来,西咸接合片区围绕试点任务,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融合发展路径,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更好服务和支撑西安都市圈高水平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进一步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机制,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布局,着力探索符合发展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路径,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打通,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成熟有效,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支持政策措施

  (一)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制度

  1. 研究制定自愿有偿退出政策。鼓励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的具体办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继承、退出、抵押、担保等权能实现路径和程序方法,支持试验区相关县(市、区)开展单项试点。实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要素齐全、程序规范、价格合理,确保集体权益不受损。(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多种模式,理顺不同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关系,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构建起多级联动、有机衔接的市场层级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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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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