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 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合作备忘录
为建立重庆破产法庭(简称破产法庭)与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简称管理人协会)的相关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形成各司其职、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完善,破产法庭与管理人协会经友好协商,在诉讼服务、学习培训、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执业监督等方面进行合作,于2021年3月22日订立本合作备忘录。
一、合作内容
(一)建立诉讼服务协作机制
1.管理人协会推荐会员单位执业人员担任破产法庭诉讼服务志愿者(下称志愿者),志愿无偿参与破产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咨询、息诉劝访、矛盾化解、涉诉信访值班等工作。
2.管理人协会于每周一(如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至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组织不少于2名志愿者到破产法庭讼服务中心从事志愿服务,如遇特殊情形可按破产法庭要求增加人员或者值班时间。
3.管理人协会负责选派志愿者及编制服务值班表,并将志愿者名单及服务值班表提前报送破产法庭。管理人协会选派的志愿者应当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公益、专业素质强,具备参加诉讼咨询、息诉劝访、矛盾化解等诉讼服务工作的能力。
4.管理人协会负责监督志愿者的工作,加强对选派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志愿者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确保相关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5.破产法庭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志愿者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及服务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6.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破产法庭可以向管理人协会提出表彰建议。
(二)建立共同学习培训机制
7.破产法庭举办的“每月一讲”学习讲座及其他培训、管理人协会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可以通过现场以及视频等方式,邀请对方参加并预留相应参训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