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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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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伤残评定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属性标签 法律沿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印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伤残评定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京高法发〔2018〕522号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各区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司法局;

  
市高级法院各相关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施行后,由于审判实践和司法鉴定中对该文件的理解与适用认识不同,导致在伤残评定过程中出现若干分歧。为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于2018年6月6日上午联合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了伤残等级和赔偿指数的评定、新旧标准的衔接适用等问题。全市三级法院法官代表、司法行政人员代表及鉴定人员代表等共二十余人出席会议,与会人员就部分问题的处理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了《关于伤残评定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现将该纪要予以印发,供全市审判、鉴定人员参照执行。在适用过程中,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其他上级部门有不同规定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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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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