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奥格赛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5〕46号
三明市奥格赛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明市奥格赛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25年6月30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因该报告书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你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申请暂停审批流程;2025年10月14日你公司重新提交修改完善的报告书,我局重启办件。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规模为年产高纯氟钽酸钾1500吨、高纯氟铌酸钾2000吨;副产品五氧化二钽、五氧化二铌、氧化锡。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和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相关意见,以及《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4〕G010386号),项目建设符合《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三明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三明市黄砂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