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9号),现就做好我区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我区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
二、报备方式及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变动情况的说明)
(二)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新增“银行函证数字化工作开展情况”栏目,请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填写有关情况)。
(三)2024年度经营情况。
(四)一体化管理情况。
(五)自查自纠情况(执业质量情况相关内容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
(六)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七)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