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绍兴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动我市消费品质量不断提升,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构建绍兴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为主线,切实增加消费品先进标准供给、推进新型消费品研制、提升质量监管效能、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绍兴品牌。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消费品合格率达94%以上,位居全国领先水平。
——消费品质量标准供给显著增强。企业参与“两新”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10项,研制“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100项。年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20家。培育中华老字号、浙江老字号品牌分别达到15个、40个,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浙江精品”。
——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工业类消费品、农林类消费品、食品类消费品、药械化类消费品合格率分别保持在94%以上、98%以上、97%以上、99%以上,工业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配备率达100%。
——消费品质量发展环境有效改善。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建设,建成放心消费商圈25个,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99%。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年服务企业不少于2000家次。全市服务质量满意度达90分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实施质量集中攻坚行动。
紧盯重点区域,对诸暨珍珠、PP-R管材、燃气波纹管和嵊州厨具等产品开展专项质量提升。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核心技术攻坚。紧盯民生产品,针对童装、伞件、袜子、消防器材、小家电等重点产品,开展“一品一案”提质强企行动,年帮扶企业500家以上。紧盯小微企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上虞伞件国家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区域试点。紧盯关键节点,开展元旦·春节护航消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秋月饼过度包装治理、夏季食品生产单位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突出标准引领,实施先进标准筑基行动。
加强先进标准供给,培育新质生产力。指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家具、家电国家“两新”标准;制定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新材料、绿色石化、现代纺织与服装等“浙江制造”标准。加快绿色标准研制,助力“双碳战略”。开展纺织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级试点,推进越城、上虞省级绿色认证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家电、家居、建材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严格执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推进绿色制造、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标准创新转化,培育标准“领跑者”。探索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机制,鼓励将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纳入标准;围绕省“两新”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清单,加快推动消费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加强标准实施应用,开展厨具、电动自行车、童装、家电、学生用品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三)突出质量创新,实施质量创造消费行动。
鼓励开发新型消费品。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家居家电、可穿戴设备、新型纺织服装、高端医疗器械等新产品研发,加强校服、玩具和婴童家居防护等产品供给;推动电动自行车、厨具等重点消费品以旧换新。壮大消费新兴业态。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直播电商新业态,鼓励服饰、家电、百货等制造业企业开展“工厂直播”,重点扶持诸暨珍珠、嵊州小笼包等10个“平台+产业集群”,以线上销售带动产业带开拓市场。鼓励创新成果运用。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研发成果创新应用;推动产品设计数字化,推广云设计、3D数字化设计等新模式工具;推动检测技术创新应用,支持企业实验室申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CNAS)。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四)突出品牌价值,实施质量品牌创优行动。
培育消费品品牌集群。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支持企业争创中华老字号、“浙江出口名牌”、“浙江精品”;支持建筑业企业争创“鲁班奖”。打造特色品牌活动。推动“老字号”打造新消费场景、新国潮商品;推动旅游商品发展,构建绍兴“伴手礼”品牌;围绕茶叶、香榧等名优“土特产”,打造农产品品牌矩阵;持续开展“名店”“名师”“名菜”评选和“百县千碗”品质提升活动,完成绍兴菜博物馆等标志性场景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各类消费品博览会、海外精品展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五)突出风险防控,实施质量安全护航行动。
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推行首负责任承诺制度。实施靶向抽查。强化对工业类、食品类、药械化类消费品监督抽查,年监督抽查不少于5000批次,对近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100%回头看。加强风险防控。实施生产过程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落实“三书一函”问题跟踪闭环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探索建立消费品舆情监测制度,对出现的区域性、行业性消费品舆情,及时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预包装食品、医美相关产品、消防器材等重点领域,开展“铁拳”“亮剑”系列执法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消费品违法行为。加强消费维权。引导企业开通线上投诉绿色通道,实现消费纠纷化解“不出门、不用跑”;推进利用投诉举报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六)突出增值服务,实施优化市场质量环境行动。
强化质量技术支撑。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布局,开展检验认证市场整治,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建立内外贸认证检测服务资源库。强化质量人才培养。推动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开展“未来工厂”人才培训;大力推进质量人才培育,支持质量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引导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推动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等实行省域异地无理由退换货,打响“放心消费在绍兴”品牌。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聚焦网络购物、群体消费等领域出现的问题,加大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七)突出重点产业,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黄酒产业,出台《绍兴市黄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快《黄酒分类和分级》市级地方标准研制;深化建设绍兴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黄酒违法犯罪行为。聚焦珍珠产业,推进省级“生态美妆共富产业链”试点,打造珍珠化妆品生态美妆圈,推动珍珠类化妆品研发;加强珍珠产业标准宣传推广和直播电商监管。聚焦茶产业,起草完善茶产业相关标准,构建绍兴茶叶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以市级公用品牌“越茗”为引领,推进茶品牌矩阵建设,提升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茶叶品质。聚焦特色食品,构建小笼包全产业链一体化管理体系,推动小笼包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认证,推广实施“嵊州小笼包”团体标准。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助力提升茶叶、小京生、杨梅、樱桃、香榧、麻鸭等地理标志产品价值,打造文旅融合项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支持消费品领域标准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制修订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承担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支持消费品标准图谱构建和标准实施、监督、评估工作。全力保障消费品监督抽查工作,鼓励开展消费品质量风险统计监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保单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消费品抽检结果、市场反溯、消费维权等信息报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召开消费品风险研判分析会,适时出具风险提示单和工作督办单。建立“季度研判、专项通报、要事即报”机制,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召开工作推进会,并根据上一年度消费品合格率监测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
附件:绍兴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清单(2025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