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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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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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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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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互联网平台商标维权业务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互联网平台商标维权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证据、线索保全

  第三章 信息披露、调查取证

  第四章 财产保全、执行协助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应对互联网环境下侵权形式多样化、侵权行为隐蔽性强、侵权行为范围广的商标侵权现状,辅助律师在办理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品牌维权业务时,及时收集和留存证据与线索,灵活运用各类互联网维权平台和规则,促进高效准确地开展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律师代理商标权利人办理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权维权业务。考虑到各互联网平台的维权办事规则内容庞杂、更新频繁,指引规则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区别,本指引仅供参考,律师在开展业务时,还应结合实际,并充分分析个案的差异性情况,核实确认后再进行具体工作。

  第三条 编制思路

  本指引以互联网环境下的侵害商标权民事诉讼维权为视角,包括“证据、线索保全”“信息披露、调查取证”以及“财产保全、执行协助”三方面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要点。

  
第二章 证据、线索保全


  第四条 证据保全内容

  4.1侵权主体

  侵权主体包括侵权方的店铺主页、在平台上可以识别的注册账号、ID号,或者平台要求公示的店铺经营主体,以上信息能比较明确地对应指向侵权主体。

  为与其他证据印证,还应当将经营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支付宝、旺旺等信息一并保全;同时在对侵权主体网站进行保全时,还可做ICP备案或域名注册信息查询的保全,避免侵权方否认其与被保全网站的关系。

  4.2侵权产品或链接

  侵权产品或链接包括涉案侵权产品实物、对涉案商标不当使用的链接,以及侵权方对于涉案产品销量、成交金额、成交数量、盈利状况的相关披露或宣传内容。

  对于实物产品,应当保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或网页产品介绍中标注的制造商,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上述载体上标注的制造商推定为产品的实际制造者。

  4.3侵权规模

  侵权规模涉及后续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与认定,应当对侵权产品的销量(包括月销量和累计销量)、交易订单、支付情况、用户评价进行保全,其中月销售与累计销量对于确定赔偿数额有一定积极参考意义。

  除与侵权产品相关的信息外,还应保全与侵权主体规模有关的信息,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规模、公司介绍,同时,如侵权方有官方网站,也可以通过保全该官网各模块信息来反映公司的经营规模、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等,辅助证明侵权规模。

  第五条 证据保全途径

  5.1公证

  主要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公证申请人权益有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证明取证行为的真实性,是较为传统的证据保全途径。

  公证所保全的对象非常广泛,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以及行为过程等,在互联网平台的商标维权案件中,通常会对购买实物样品的交易过程进行公证。

  公证具有证明效力权威、保全措施多样、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但公证保全相较其他方式也存在程序较复杂、费用较高的问题。在选择是否采用公证方式保全证据时,应当综合权衡成本与效益,以及时效性。

  5.2可信时间戳取证软件

  可信时间戳取证软件是由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推出的针对电子证据进行取证固证的软件,通过该软件可以对互联网和线下证据进行取证,证明所取证的数据电文(电子文件)在一个时间点是已经存在的、内容保持完整、未被篡改且可以验证的,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

  该途径可用于互联网电子数据取证和线下取证。在互联网环境下的维权中采用可信时间戳主要用于各类涉及互联网络的电子证据取证和固化保全,如网页、电子邮件、网络图片、音频、视频影像、软件代码、文字、微信、电商购物、样品封存等需要固定电子证据、防止证据灭失的场景,具有快捷、可信、成本低、易查证等特点,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第六条 常见平台证据保全要点及注意事项

  6.1取证界面建议

  互联网平台通常会开发移动客户端与电脑网页端,以满足用户不同的使用场景和浏览需要,通过两种端口获取信息的路径和内容基本一致,但电脑网页端由于展示页面更大,能够呈现的信息更全面、更清晰,手机等移动端通常无法显示网址等信息,而网址链接在后续维权环节能够起到明确侵权店铺、侵权商品的指示作用,对推进案件至关重要。因此,除平台本身无电脑网页版、店铺不支持网页版访问的情况外,取证时应尽可能使用电脑网页版平台,并将网址栏进行完整保全。

  6.2平台差异概况及固证要点

  目前主流的电商网络平台包括有Bilibili平台、抖音平台、饿了么平台、京东平台、美团及大众点评平台、拼多多平台、淘宝及天猫平台、微博平台、微信平台、小红书平台等。每个平台对商家的入驻要求有所差异,其页面展示的信息内容也有所差异,因此,在进行侵权信息的保全时,要结合各个平台的不同情况,在相应的路径对关键信息进行保全固证。

  以下列举若干平台的保全固证要点(以下举例为不完全列举)。

  6.2.1Bilibili平台

  B站的UID(UserIdentification)是用户在哔哩哔哩弹幕视频网(Bilibili,简称B站)上的唯一识别码。每个在B站注册的用户都会被分配一个独一无二的UID号,这个号码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不重复,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的用户账户。

  若对B站上载有侵权信息的视频进行保全,可以通过点击在B站上视频右上角的三个圆点“…”,在下方出现的选项中选择“复制链接”从而获得侵权视频的网络链接。

  6.2.2抖音平台

  在抖音商城的商家店铺中,可通过点击“进入店铺”查看店铺详情,包括抖音号、相关资质证件、店铺粉丝量、销量、品牌详情等。

  抖音号是商家或品牌在抖音平台上的唯一身份标识,类似于个人的用户ID,通常由字母、数字或两者的组合构成。用户可以通过点击抖音号直接进入商家的店铺页面,查看商品信息、促销活动等。而在每一个商品的销售页面中,“商品评价区”的用户评价数量与内容也往往是固证的重点。

  6.2.3饿了么平台

  饿了么平台商户入驻要求提供实体经营资料和信息,相关商家的经营证照是固证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一般情况下,在“商家承诺”版块可以查看证件执照。

  6.2.4京东平台

  京东平台店铺分为京东自营店和品牌官方旗舰店两类。京东自营店是京东公司自行经营的店铺,如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可将京东平台的运营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维权对象。而品牌官方旗舰店是各品牌商家借助京东平台销售自身产品开设的店铺,需在京东平台另行登记、披露资质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京东店铺的“店铺详情”中有“证照详情”以及“开店时间”等重要信息。

  另外在具体的商品销售页面,可在网址栏以及商品介绍栏查询对应商品编号。

  6.2.5快手平台

  快手平台的快手号(也称为快手ID)是快手为每个用户或商家提供的唯一标识符,因此为固证的重要信息;此外,点击店铺名称,可以获取注册相关账号的主体信息。相关的粉丝数量、获赞数量、关注数量也属于证明侵权规模、侵权获益的重要参考指标。

  6.2.6美团及大众点评平台

  美团与大众点评平台商户的信息与规则相通,商户入驻要求提供实体经营资料和信息,可直接在平台中查询商户信息。

  点击商家进入商家宣传信息页,在营业状态、营业时间所在栏目点击向右箭头查看商户信息,在“查看食品安全档案”一栏点击向右箭头即可查询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材料等资质证照信息。

  6.2.7拼多多平台

  在涉嫌侵权的拼多多店铺首页,店铺名称下方显示店铺总销量以及店铺关注人数;点击店铺的名称,在弹出界面中点击“经营执照”一栏的向右箭头可查看店铺的营业执照。

  针对具体侵权链接,可在价格栏右侧获取单条链接销量信息,在商品标题下方获取消费者评价数量,取证时可进一步点击评论区获取侵权商品实拍图,真实评价数量和内容能够体现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和侵权情形,进而佐证侵权规模和恶意程度。

  6.2.8淘宝及天猫平台

  进入淘宝或天猫平台的店铺首页,浏览器网址栏会显示店铺网址信息,点击店铺名称右侧图标,在下拉标签页中:选择“客服”栏的“和我联系”图标,可在对话窗口的上方及右侧获取店家旺旺ID(通常为tb开头的字符或中文),该ID对后续信息披露具有关键作用;选择“企业资质”或“资质证照”栏的图标可以查看店铺营业执照,如店铺为自然人经营,则需要另行申请信息披露;部分店铺的下拉标签页还会显示开店时长或开店时间,店铺等级,此类信息对于证明涉嫌侵权店铺的侵权严重程度有所帮助。

  点击具体商品对单个链接进行取证时,网址栏会显示商品网址,其中“id=”后紧跟着的一串数字即为商品ID,在申请调查销量数据时需提供给淘宝公司。此外,商品名称及其下方的销量数据、商品宣传头图、详情页中的品牌信息以及宣传长图、评论区均为取证重点。

  6.2.9微博平台

  在微博平台获取主体信息可通过点击用户首页右上角的“…”,在弹出的小窗页面选择“复制链接”,复制后的链接中字母u后为ID信息,凭借此信息另行向微博公司获取该用户的实名信息;如该用户已有实名认证,也会同步显示在用户首页上。而用户简介下方显示的粉丝数量、相册下方显示的微博总数均能体现该用户的影响力度和传播广度。对单条微博的传播影响取证则需重点截取转发、评论、点赞量。

  6.2.10微信平台

  针对微信个人用户信息,需在添加用户为联系人后才可获取个人用户微信号,微信号为用户唯一对应号码。

  针对微信公众号信息,可点击公众号的“简介”栏向右箭头查看认证信息,已实名认证的主体将在基础信息栏下获取微信号、认证类型、认证主体、IP属地、电话等信息,未实名认证的主体也能够获取微信号这一基础信息。

  针对微信小程序的经营主体信息,并无查询的固定路径,一般可通过用户中心的“用户协议”“隐私协议”等入口查看小程序运营方。

  6.2.11小红书平台

  小红书平台的主体界面自上而下依次显示用户名称、小红书号(唯一用户编号)、IP属地、用户简介、关注人数量、粉丝数量、获赞与收藏数量。

  对开设有店铺的已认证用户,还可点击主体界面右上角的“…”,在弹出的小窗中点击“店铺详情”图标查看店铺的总粉丝量、总销量以及经营资质。对单条小红书笔记取证可点开具体笔记,获取点赞数、收藏数和评论数信息。

  
第三章 信息披露、调查取证


  第七条 信息披露、调查内容

  信息披露、调查取证的内容与前期证据、线索保全的内容具有一致性,通常是对既有信息和线索的挖掘及延伸,例如更具体的侵权主体信息、更完整的侵权销量信息、更保密的账户交易信息等等。

  第八条 信息披露、调查途径

  8.1通过平台渠道自行查询

  在维权初期,可利用平台提供的披露渠道获得侵权主体的基础信息。获取成本一般仅为测试购买店内商品的成本,且通常可即时退款退货,成本较低,但需要注意部分平台设置的信息披露门槛要求是有真实交易订单号,因此要确保店铺内还有可购买的商品,及时申请披露。

  该途径取得的信息通常是侵权店家在平台登记的基础信息,包括店家的主体类型(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所在地域、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可作为是否启动更进一步维权方案的参考,如果确定启动诉讼维权,该部分信息一般也足以作为明确的被告信息。

  8.2通过法院调取查询

  在维权中后期,涉及设计具体的诉讼请求与诉讼方案,可通过向法院申请开具《法院协查函》或《律师调查令》的形式获取主体信息、侵权销量等信息。

  8.2.1申请《法院协查函》的材料和内容根据承办法官要求确定。

  8.2.2申请《律师调查令》,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案号或收件编号;申请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和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财产线索;无法自行调查取证的原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或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

  (4)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

  (5)代理律师规范使用律师调查令的承诺书。

  协查函与调查令的申请书参考文本见本指引附件,律师可根据法院、平台要求和实际案情进行补全和完善。

  第九条 常见平台信息披露、调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9.1Bilibili平台

  本部分主要介绍通过法院向Bilibili平台调查取证的操作流程及注意要点。

  9.1.1调查取证所需材料

  (1)收函主体及对应内容

  ①B站用户注册信息、销售数据等,致函: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②花火平台商单收益情况,致函:幻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③B站创作/活动激励收益,致函: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④广告分成,致函:幻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⑤悬赏带货,淘宝/京东联盟收益,会员购收益,致函:上海动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持《协助调查函》调查的材料要求

  ①加盖法院公章的《协助调查函》原件;

  ②案件起诉状复印件;

  ③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工作证复印件;

  ④法院调查取证人联系方式。

  (3)持《律师调查令》调查的材料要求

  ①加盖法院公章的《律师调查令》原件;

  ②一名以上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9.1.2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接待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89号,接待时间为工作日10:00-12:00,14:00-19:00;联系方式:021-25099888。

  (2)联系邮箱:help@bilibili.com。

  9.1.3注意事项

  (1)b站协议汇总:

  https://www.bilibili.com/blackboard/topic/activity-cn8bxPLzz.html

  (2)花火平台

  https://huahuo.bilibili.com/#/help/index?domain=ad-v2

  (3)B站营销官网

  https://e.bilibili.com/

  (4)必选广告

  https://e.bilibili.com/site/login?system_type=bi_xuan

  (5)品牌号

  https://b.bilibili.com/#/login

  9.2抖音平台

  本部分主要介绍通过法院向抖音平台调查取证的操作流程及注意要点。

  9.2.1调查取证所需材料

  (1)收函主体及对应内容

  ①抖音产品调查取证,包括抖音用户注册信息、视频信息、主播打赏、直播记录、公会信息等。致函: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②抖音电商调查取证,包括达人佣金收入、带货的商品销售数量、分成明细、店铺商家信息、销售明细、商品信息,绑定的货款账户、货款余额信息等。致函: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③抖音生活服务相关调查取证。致函:成都所见所得科技有限公司。

  ④抖音小程序相关调查取证。致函:成都聚沙成塔科技有限公司。

  ⑤调取以上各产品内的广告主信息、相关广告数据投放信息。致函:巨量引擎广告平台(来函无需写公司名称,以实际的合同主体回函)。

  ⑥调取DOU+投放信息。致函: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北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因该项业务分属两公司,为便于调查取证,可在来函时同时出具两家公司抬头,根据实际业务归属,以对应主体回函)。

  ⑦调取达人星图收益数据。致函:武汉巨量星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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