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4〕10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人民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部署要求,着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根据人社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以下简称一站式调解)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随之增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问题凸显。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实现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体化解,服务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