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的通知
晋建管函〔2023〕3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为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指导、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城管领域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决定发布2023年第一批城市管理领域典型违法案件。
一、太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西省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山西省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监理太原某项目3#楼过程中,未履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职责,其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监理单位应当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规定。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山西省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阳泉市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阳泉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