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意见
琼人社发〔2022〕12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适应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建立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特点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国际人才和外商投资的良好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体现自由贸易港特点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构筑重点园区和重点行业的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探索建立涉外劳动争议仲裁集中管辖机制,建立涉外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多方联动处理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人才队伍,2024年前基本建立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实现涉外劳动争议处理的专业化、便捷化。
本意见所称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外国人、外派境外工作的员工或外商投资企业(特指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下同)为当事人的劳动争议,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可以认定为涉外劳动争议的其他情形。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涉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
1.构筑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在外国人就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高新区、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和教育、旅游、文化演艺、酒店餐饮、航运等重点行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或商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下设专门的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窗口。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要吸纳园区代表性企业、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懂外语的专业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探索设立区域性调解组织,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设立省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内设专门的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工作窗口,统筹协调跨区域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和重大涉外案件的调解。探索一窗受理、多方参与的新模式,建立工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打造涉外劳动纠纷快捷处理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