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制定机关:
全部
文号: 例如:国税发 2009 2号
公布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施行日期:
格式:YYYY-MM-DD,例如:2015-07-06
主题分类:
全部
效力等级:
全部
搜索 清空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决议


  
(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2022年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

  第三章 通行管理

  第四章 停放和充电管理

  第五章 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及其安全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然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是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一领导,建立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非机动车通行、停放、充电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非机动车公共交通网络布局。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有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辖区内非机动车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停放、安全充电换电等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参与非机动车综合治理。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并依法做好非机动车登记和道路通行管理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销售以及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场所非机动车停放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非机动车投放运营的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非机动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充电行为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商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林业和园林、邮政管理、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行业规范,引导、协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从事非机动车生产、销售、回收等经营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登记管理


  第六条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电动机、充电器、安全头盔等相关产品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非机动车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应当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相关信息。

  第七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有害垃圾依法分类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不得随意丢弃。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废旧电池。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废旧电池集中处置。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加装、改装、更换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蓄电池、电动机;

  (三)加装、改装座位或者加装遮阳篷、挡风板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

  (五)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分享到微信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分享链接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