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流程具体意见(试行)
第一条 依照我院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相关规定,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确保办案质量,结合我庭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合议庭组成
立案庭现有法官13名,包括未有办案任务法官(承担诉讼服务中心及流程管理工作任务的法官),其中员额法官6名,非员额法官7名。
按照员额法官与非员额法官两条线组成合议庭,即三名员额法官(不包括庭长、副庭长)单独组成一个合议庭(其中一名员额法官挂职),由承办法官担任本案的审判长。
非员额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由资深老法官担任审判长。
庭长、副庭长承办的案件,结合案件实际,与其他法官临时组成合议庭,并由庭长、副庭长担任本案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