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浙高法〔2018〕141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 年7 月31 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的规定(试行)
为了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公正优先,兼顾诉讼效率,优化审理方式,充分保障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