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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环境社会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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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环境社会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厦府办〔2025〕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4月27日


   

  
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等多项国际级、国家级荣誉。为更好应对经济全球化变革和可持续发展的时代需要,进一步强化厦门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称“ESG”)能力建设,打造厦门品牌,构建产业绿色转型新格局,打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构建厦门市发展ESG“124”体系,围绕建成ESG发展全国领先城市的1个目标,构建ESG先行实践、市场生态2大体系,打造ESG绿色产业、专业服务、理论创新、人才集聚4大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市ESG社会认知度显著提升,ESG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体系加快形成。在厦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70%左右,具有涉外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100%;民营企业、涉外企业及金融机构ESG信息披露率显著提升。打造厦门自贸片区和火炬高新区2个ESG试点区,打造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为引领的有影响力的ESG高端智库群。用足用好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ESG相关领域制度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知名ESG专业服务机构,ESG鉴证覆盖率进一步提高,ESG评级水平进一步提升,ESG相关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ESG服务能级进一步增强,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ESG发展体系,力争将厦门建设成为ESG发展全国领先城市。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ESG先行实践体系

  1.推动建立健全企业ESG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ESG理念纳入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建立相应的ESG组织机构、管理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提高企业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韧性,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企业开展ESG数字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聚焦绿色发展、社会贡献、劳动者权益保护、客户供应商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强ESG定量数据获取和分析,构建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和优秀实践案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下同)

  2.推动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带头先行实践ESG。建立国有企业ESG信息披露机制,推动在厦上市公司落实所属证券交易所ESG信息披露要求,对标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等国内国际通行标准,不断提高ESG信息披露率和披露质量。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ESG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内外评级与国际交流,推动更多企业入围“国有企业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等榜单。探索将ESG信息披露及评级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考核指标,推动企业在投资中增加ESG考量,带动更多企业参与ESG实践。(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厦门证监局,市委金融办)

  3.加快提升涉外企业ESG能力。发挥厦门对外开放的优势,密切跟踪国际ESG发展趋势,鼓励更多涉外企业对标国际一流企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方法,深入践行ESG,将ESG能力建设作为企业风险管控和拓展潜力的有效措施,积极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贸易、绿色投资,承接绿色工程。鼓励在厦外资企业积极引入总部ESG先进理念,将在厦ESG实践纳入企业总部ESG报告。鼓励涉外企业积极加入国际ESG论坛和组织,推动市域内涉外企业加强ESG经验分享和交流,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ESG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

  4.引导民营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培育引导民营企业践行ESG理念,以ESG实践助推民营企业增强长远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增长机会。支持引导相关机构探索建立与民营企业特点相适应的轻量化、简易的ESG披露标准体系。鼓励民营企业将ESG逐步运用到日常经营管理,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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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5-03-0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信标注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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