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
津工信政法〔2025〕6号
各相关处室、稽查总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津工信政法〔2022〕13号)即行废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