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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强制拆除房屋或征收宅基地效力的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批复不具有行政可诉性

————梁浩杨、梁金辉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行政批复案

裁判规则

  政府针对股份经济....(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梁浩杨、梁金辉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沙步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穗埔府函〔2019〕56号,以下简称《批复》)对再审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与再审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沙步村旧村改造程序违法、表决结果虚假,被诉《批复》应予撤销为由,请求撤销原审裁判,提审本案并支持再审申请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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