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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故意撕毁裁判文书的,法院可依法对其予以拘留

————彭某某诉李某甲离婚纠纷案

裁判规则

  案外人故意撕毁人....(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彭某某诉李某甲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在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甲因离家在外务工,特委托该法院将民事判决书送达其家中,由家人签收。2019年4月29日上午,盐津县法院干警到被告李某甲家中依法送达判决书时,案外人被告李某甲之弟李某乙对判决不服,当场撕毁人民法院送达给被告李某甲的民事判决书,送达该判决书的干警对李某乙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和训诫,但李某乙漠视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致当日无法向被告李某甲送达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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