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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治理模式下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若排污主体未尽法定监督义务,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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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基本案情】 
【案例点评人】张梓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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