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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XXX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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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XXX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侵害发明专利权/有效通知/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
  基本案情:
  原告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易烤公司)诉称:XXX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仕德公司)未经其许可,在天猫商城等网络平台上宣传并销售侵害其ZL200980000002.8号专利权的产品,构成专利侵权;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在嘉易烤公司投诉金仕德公司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应与金仕德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请求判令:1.金仕德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被诉侵权产品;2.金仕德公司立即销毁库存的被诉侵权产品;3.天猫公司撤销金仕德公司在天猫平台上所有的侵权产品链接;4.金仕德公司、天猫公司连带赔偿嘉易烤公司50万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金仕德公司、天猫公司承担。
  金仕德公司答辩称:其只是卖家,并不是生产厂家,嘉易烤公司索赔数额过高。
  天猫公司答辩称:1.其作为交易平台,并不是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主要经营方或者销售方;2.涉案产品是否侵权不能确定;3.涉案产品是否使用在先也不能确定;4.在不能证明其为侵权方的情况下,由其连带赔偿50万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且其公司业已删除了涉案产品的链接,嘉易烤公司关于撤销金仕德公司在天猫平台上所有侵权产品链接的诉讼请求亦不能成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月16日,嘉易烤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琎熙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红外线加热烹调装置”的发明专利,并于2014年11月5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0980000002.8。该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记载:“1.一种红外线加热烹调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红外线加热烹调装置包括:托架,在其上部中央设有轴孔,且在其一侧设有控制电源的开关;受红外线照射就会被加热的旋转盘,作为在其上面可以盛食物的圆盘形容器,在其下部中央设有可拆装的插入到上述轴孔中的突起;支架,在上述托架的一侧纵向设置;红外线照射部,其设在上述支架的上端,被施加电源就会朝上述旋转盘照射红外线;上述托架上还设有能够从内侧拉出的接油盘;在上述旋转盘的突起上设有轴向的排油孔。”2015年1月26日,涉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嘉易烤公司。涉案专利年费缴纳至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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