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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视听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陆某、季某、方某侵犯著作权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通过租用服....(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陆某、季某、方某侵犯著作权案


  网络环境下,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但未经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搭建网站发布影视作品,并以此牟利,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三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经济损失共计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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