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一审:(2017)京0116刑初201号 二审:(2018)京03刑终137号
【案情】
公诉机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宋某某。
被告人宋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同村,自小认识有20余年。宋某某曾在潘某某处玩百家乐赌博输钱,欠有外债。2017年4月14日下午,宋某某去潘某某处借钱,遭到潘某某拒绝。当日18时许,宋某某驾车送潘某某回家途中,将潘某某带至怀柔区开放路环岛南300米路西侧处,向潘某某表示借款40万元,用于返还银行到期贷款,被潘某某拒绝。宋某某先持壁纸刀顶住自己脖子,跟潘某某说:“你要不借我钱,我就死给你看。”遭潘某某拒绝后,又持菜刀威胁潘某某,强行让潘某某向其工商银行账户内转账40万元。涉案赃款已冻结在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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