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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使用者采取容易引人误解的方式推送涉及数据原始主体清算信息的行为,造成了数据原始主体商誉上的损失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规则

  公共数据使用者与....(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今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原告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蚂蚁金服)、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微贷)诉被告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朗动公司在企查查上发布、推送有关蚂蚁微贷清算的误导性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朗动公司赔偿蚂蚁金服、蚂蚁微贷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0万元,并为其消除影响。该案首次确立了公共数据使用的基本原则,厘清了公共数据合法使用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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