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行政裁判规则 > 正文

信访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咸来村村民委员会等7组织与海口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纠纷案

裁判规则

  信访事项作出的决....(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胡×东、胡×强诉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政府行政纠纷案
  案情概况
  胡×东、胡×强之父胡×云被错定为地主成分,其房屋被政府征收分给村民居住,平反后房屋一直未返还,胡×东、胡×强多次要求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政府(以下简称南彭镇政府)调解未果,南彭镇政府于2007年3月30日作出南彭信访信(2007)第01号不予受理通知单。现胡×云已逝,胡×东、胡×强诉请法院撤销南彭镇政府作出的信(2007)第01号不予受理通知单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审概况
  一审法院认为,南彭镇政府作出南彭信访信(2007)第01号不予受理通知单是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信访条例》作出的不再受理决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信访工作机构依据〈信访条例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