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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结合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判断违反绝对化用语禁令的广告是否构成欺诈

————张某某诉广州军刀旅行用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裁判规则

  判断违反绝对化用....(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张某某诉广州军刀旅行用品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案件索引】
  一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民初67899号(2016年11月15日)
  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终1561号(2017年2月22日)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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