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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对被害人具有性虐待性质的暴力行为才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

————肖某某强制猥亵妇女案

裁判规则

  被害人同意可排除....(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肖某某强制猥亵妇女案

  案例索引:
  一审:(2011)汕澄法刑一初字第272号。

  再审:(2014)汕中法审监刑提字第1号。

  再审:(2015)粤高法审监刑再字第20号。

  一、案情

  抗诉机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肖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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