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刑事裁判规则 > 正文

被告人利用网络平台,冒充投资理财网站,骗取投资人财产的,构成诈骗罪

————方某、刘某诈骗案

裁判规则

  被告人利用网络平....(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方某、刘某诈骗案

  从人生理想聊起,到金融投资话题……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名网友以为遇上了生命中的“贵人”。随后,他们跟随“专家”投资贵金属,哪知短暂“盈利”后,行情很快急转直下,资金血本无归。近日,湖北省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17名团伙成员悉数获刑,其中两名主犯分别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案发:百余网友被骗686万

  2016年11月24日,市民徐女士来到远安县公安局报警,称在“TMX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投资贵金属现货交易,一个月内,23万元全部亏损。警方立即展开追查,发现徐女士在“TMX”网络交易平台投入的资金并未流入托管银行,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国付宝”流入了私人账户。经鉴别,警方发现:徐女士投资的这个“TMX”网络交易平台,与某国际通用交易平台十分相似,两者网址除2个英文字母不一样,页面及注册方式等一模一样,几乎以假乱真,叫人很难识别。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