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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积极成立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并探索“圆桌审判”模式,构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服务机制

————未成年人汪某抢劫案

裁判规则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未成年人汪某抢劫案

  17岁,正值花季的年龄,也是学习、成长的黄金时期,结果被告人汪某却迷失了人生观、价值观,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一女子现金4800元,令人唏嘘不已。5月11日,枣阳法院以汪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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