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全文    标题或全文  |   精确查询    模糊查询
标题:
全文:
不利因素:
全部
案由:
全部
来源:
全部
刑罚:
全部
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
全部
当事人:
搜索 清空
首页 > 裁判规则 > “两高”公报案例 > 正文

违规改装校车,严重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徐某危险驾驶案

裁判规则

  行为人违规改装校....(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该内容)

 

正文


徐某危险驾驶案

  今天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徐某驾驶校车超载一案,法院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来宾市判决的首例校车超载入罪案件。当地交警部门、教育局、幼儿园园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120多人旁听了此案。
  校车超载肇事,学生受伤
保存检索条件
X
添加标签:

给这组订阅条件设置标签名称,可以更加方便您管理和查看。

保存条件:
微信“扫一扫”
法信App“扫一扫”
操作提示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关联法条X